德建发〔2016〕14号
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关于印发《德州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
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住房和城乡建设局(建委、建设局),各有关单位:
为了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健康发展,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推进我省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》(鲁建节科字﹝2014﹞13号)的相关规定,我局将组织开展德州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。在参照《山东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基础上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了《德州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,请及时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。
联系人: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 刘爱义
联系方式:0534—2239635
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16年7月6日